专业号

2022年成都高新区林长制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进一步强化全市林业园林资源保护发展和安全工作,全面提升公园城市生态系统功能,结合《2022年成都高新区林长制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现将2022年成都高新区林长制工作要点明确如下。

一、聚焦责任落实,促进履职尽责

(一)完善组织责任体系。严格落实林业园林资源保护发展和安全“党政同责、分级负责”有关规定,完善区、街道、社区三级林长组织体系,加快实现区林长制办公室和街道办事处林长制办公室实体化有序运行。加强与区林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协作,推动林长制工作合力。全面落实“一长两员”制度,压实基层林长、监管员、护林员职责,提高精准化、网格化管理水平。

确保林业园林巡护工作推深做实。〔责任单位:区林长制办公室,各街道党工委,区林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第一个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 促进林长履职尽责。通过召开林长会议、发布林长令、林长巡林和林长批示等方式,推动各级林长加强对责任区域林业园林资源保护发展和安全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严格落实“三单一函”制度,建立资源清单、问题清单、工作提示单和重大问题督办函,确保各级林长明确责任区域和工作重点。运用成都市林长制智慧管理平台系统,提升林长制智慧化管理水平。依据《2022年成都高新区林长制工作任务分解方案》,严格落实考核。〔责任单位:区林长制办公室,各街道单工位,区林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
  • 全面开展林长巡林。严格执行《成都高新区林长巡林、工作督察及信息管理工作制度(试行)》,切实做到林长巡林前期有计划、过程有记录、结果有反馈。区级林长巡林应坚持解决问题为导向、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通过眀查暗访、调度指导、座谈交流、现场办公、召开会议等方式,督促指导责任区域落实林业园林资源保护发展和安全任务,及时解决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了解基层干部职工和群众意见。街道、社区林长巡林应以发现问题为导向,重点检查林业园林日常管理情况,监管员、护林员等履职情况。重点时段、重要节点、敏感区域及问题多发频发的地区,应作为各级林长巡林重点,加密巡林频次。〔责任单位:区林长制办公室,各街道党工委,区林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
  • 组织开展督查和目标考核。依据《成都高新区林长巡林、工作督察及信息管理工作制度(试行)》《成都高新区林长制目标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落实林长制督导考核工作。坚持依法依规、突出重点、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合理利用提示、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各级林长、相关部门和单位履职尽职。完善考核指标,组织开展对各街道林长制工作情况的考核,做好区、街道林长制考核的自查自评工作,督导街道林长制办公室对辖管社区林长的考核。考核结束后,应通报考核结果,落实考核奖惩措施。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确保全面完成林长制公示牌设立。各街道每月报送林长制工作信息简报不少于1篇。〔责任单位:区林长制办公室,各街道党工委,区林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

二、厚植城市生态本底,加快公园城市构建

(一)着力提升生态修复质量。高新区是作为成都市的经济中心、科技中心、金融中心、文创中心、对外交往中心、商务中心和政务服务中心的重要承载地区,是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城的关键地区,拥有桂溪生态公园、锦城湖公园、江滩公园、新川之心公园、大源中央公园、中和湿地等15个公园、湿地生态资源。要积极开展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形成评估成果,并落实到同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完成矢量化和面积核实工作。〔责任单位:区林长制办公室,各街道党工委,区林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

(二)推进天府绿道建设。新建绿道30公里,建设“回家的路”社区绿道50条,基本形成“连线成网、连网成片”的绿道体系。加快环城生态公园打造,向天府绿道集团移交环城生态区农田整治区237亩土地,保障环城生态区各项建设顺利实施。加快推进锦江公园建设,在锦江沿线增设体育设施5处。〔责任单位: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区社治保障局〕

(三)推进全域公园“科学布局”。统筹建设各类公园、综合公园、专类公园、街心公园、社区公园和小游园等。公园城市示范片区建成1个,全面建成百个公园示范工程,完成大件路桥下空间(交子百业园段)、西区大道“茂庭园林”、IT大道桥下空间等3个点位景观提升,新建(改造提升)小游园、微绿地3个,提升改造老公园点位2个。〔责任单位: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区生态环境城管局〕

(四)推进城市绿化“增量提质”。持续推进全域增绿行动,通过“两拆一增”拆违建、拆围墙,增加公共空间、增加城市绿地。活化利用社区“金角银边”打造示范场景,充分利用桥下空间、屋顶空间、滨河空间等城市剩余空间,实施新增城市绿地45公顷;新增立体绿化1.3万平方米;完成道路行道树增量提质30条;完成老旧小区园林绿化景观改造7个;实施“金角银边”场景营造15个;打造公园城市示范街区2个;创建市级、区级园林式居住小区30个;完成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4.5%或绿化覆盖率增长率不低于0.5%。〔责任单位:区公园城市局,区生态环境城管局,各街道党工委〕

三、加强林业园林资源保护,打造生态安全屏障

(一)加强资源保护管理。坚持以推行林长制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城市林业园林资源保护。全面强化对林地、湿地、公园绿地、绿道、古树名木以及野生动植物等林业园林资源的管理,加强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对中央和省、市生态环保督查发现的问题,确保全面落实整改。在旧城区更新过程中严格落实城市绿化、树木保护要求,实施原生树木清单化管理,严格行政审批,加强施工监管,强化社会监督,全力保护原生树木。坚持问题导向,抓紧补短板,强化绿化养护质量监督,绿化巡查问题整改率95%以上。〔责任单位:区林长制办公室,各街道党工委,区林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

(二)加快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结合中央和省、市生态环保督查相关要求,加强自然保护地内疑似问题的自查及整改,确保问题按时销号。完成2022年森林草原湿地遥感变化图斑县级调查监测,2022年森林督查违法问题查处整改及录入数据库工作。完成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草地基况调查和草原有害生物普查等基础工作。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有执法工作机构,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不少于3人,按要求办结上级移交案件线索,加强对林木种质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年度森林覆盖率不低于15.60%。年度森林蓄积量不低于0.02万立方米。开展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加强湿地保护宣传,全年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

〔责任单位:区林长制办公室,区公园城市局,各街道党工委,区林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

(三)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编制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三年行动计划或规划,开展野生动植物摸底调查、监测与评估工作,编制发布野生动植物名录。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开展野生动物救护工作。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开展巡查巡护,实施衰弱及濒危古树复壮救护。〔责任单位:区林长制办公室,各街道党工委,区林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

(四)强化林业园林灾害防控。进一步完善林业园林应急预案,落实防火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提升火情早起处置能力,确保全年不发生人为火灾、不发生人员伤害。加强媒介昆虫防治、枯死松木除治、涉木企业监管、监测体系建设,确保无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开展检疫登记,产地检疫率达到100%,每年开展检疫执法检查不低于12次,及时对疫区调入林草苗木及其产品开展检疫复检;做好红火蚁、加拿大一枝花、菟丝子等有害生物调查、防治。〔责任单位:区林长制办公室,各街道党工委,区林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

四、聚焦城市生态价值

创新生态价值转化。以“公园+绿道”等为载体,积极探索生态价值转换新模式,围绕构建森林植被、天府绿道、城市公园、川西林盘、园林绿地、河湖湿地六大生态系统场景,多层次营造公园城市示范场景50个。〔责任单位:区林长制办公室,各街道党工委,区林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

五、全面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宣传示范效应

(一)加强林长制工作培训。将林长制作为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举办专题培训、课题研讨和组织调训等方式,分级分类组织领导干部、基层林长、林长制工作人员和基层管护人员等,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精神,熟悉林业园林资源保护发展和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掌握林长制工作的制度、方法和要求,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责任单位:区林长制办公室,各街道党工委,区林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

(二)提升基层队伍能力。以“一长两员”为基础,网格员为补充,加强基层管护队伍选聘与日常管理,持续提升基层林业园林专业队伍能力水平,开展常态化专题培训。以推进林长制为契机,进一步构建和完善林长制林业园林资源管护网格化体系,不断加强基层林业队伍建设,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全面提升林业园林资源管理水平,实现管护全面覆盖。〔责任单位:区林长制办公室,各街道党工委,区林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

(三)加强林长制宣传动员。充分利用线下林长制工作专报、简报、巡林手册,线上广播电视、政务微博等媒体和平台,加大林长制工作宣传,大力宣传林长制的重大意义、重点内容和重要任务深入人心,提高公众知晓度、支持率和满意度。积极拓展宣传渠道,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积极营造全社会保护发展林业园林资源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林长制办公室,各街道党工委,区林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

(四)创新开展林长制相关工作。按照成都市林长制示范区建设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层层分解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打造特色鲜明、区域集中、先行先导、辐射周边市级林长制示范区,力争走在全市前列。分类分区先行探索试点河长+林长、街长+林长、林长+警长、林长+检察长等机制,丰富基层网格化管理体系。

通过林长制责任体系,落实建设项目林业园林资源保护责任,要求重点建设项目树木移植30株(含)以上,须完善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征求市民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经项目牵头单位分管委领导审定;树木移植30株(含)以下的,建设单位须制定树木移植专项方案,完成合法性审查程序,经牵头单位审定。有效对树木移植项目设计源头,实施过程进行全面的生态保护,避免在城市更新、片区开发和未来社区建设过程中,盲目破坏已有林业园林资源,造成类似于“桂花巷”砍伐事件的重大生态环境破坏事件。确保高新区在城市建设发展的同时,依然能有绿意盎然的人居环境。

增加涉林建设项目“项目林长”。项目林长负责编制涉林建设项目专项保护方案,按程序经行政审批许可后,方可实施。“项目林长”时效从项目生成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建设期满后自动失效。原则上由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增加“辅助林长”。辅助林长负责巡查发现和及时上报,协助区、街和社区开展林长制工作。片区设立“辅助林长”,原则上由区、街道和社区结合工作实际,指定各片区具体承担日常管护服务的项目经理担任。增强人员配备力量,压实工作责任,织密林业园林资源保护网,实现“一山一坡、一园一林”均有人管。不断加强学习,借鉴好机制、好模式、好经验,努力创优创新。〔责任单位:区林长制办公室,各街道党工委,区林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

林业草原大数据建设平台
京ICP备09013815号
基于E-file技术构建